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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產(chǎn)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
發(fā)布日期:2021-09-02 15:18 來源: 河津市人民政府 【字體:大 中 小】 打印本頁
序號 |
公開事項 |
公開內(nèi)容(要素) |
公開依據(jù) |
公開時限 |
公開主體 |
公開渠道和載體 |
公開對象 |
公開方式 |
公開層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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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級事項 |
二級事項 |
全社會 |
特定群眾 |
主動 |
依申請公開 |
縣級 |
鄉(xiāng)、村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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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政策 文件 |
法律法規(guī) |
與安全生產(chǎn)有關的法律、法規(guī)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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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 |
與安全生產(chǎn)有關的部門和地方規(guī)章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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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其他政策文件 |
其他可以公開的與安全生產(chǎn)有關的政策文件,包括改革方案、發(fā)展規(guī)劃、專項規(guī)劃、工作計劃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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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準 |
安全生產(chǎn)領域有關的國家標準、行業(yè)標準、地方標準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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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重大決策草案 |
涉及管理相對人切身利益、需社會廣泛知曉的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決策前向社會公開決策草案、決策依據(jù)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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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策 文件 |
重大政策解讀及回應 |
有關重大政策的解讀與回應,安全生產(chǎn)相關熱點問題的解讀與回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重大決策作出后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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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會議 |
通過會議討論作出重要改革方案等重大決策時,經(jīng)黨組研究認為有必要公開討論決策過程的會議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提前一周發(fā)通知邀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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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采納社會公眾意見情況 |
重大決策草案公布后征集到的社會公眾意見情況、采納與否情況及理由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征求意見時對外公布的時限內(nèi)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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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 行政 |
行政許可 |
辦理行政許可和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的依據(jù)、條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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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強制 |
辦理行政強制的依據(jù)、條件、程序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突發(fā)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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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管理 |
隱患管理 |
重大隱患排查、掛牌督辦及其整改情況,安全生產(chǎn)舉報電話等 |
《安全生產(chǎn)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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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管理 |
應急管理 |
承擔處置主責、非敏感的應急信息,包括事故災害類預警信息、事故信息、事故后采取的應急處置措施和應對結果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突發(fā)事件應對法》、《關于全面加強政務公開工作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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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名單管理 |
列入或撤銷納入安全生產(chǎn)黑名單管理的企業(yè)信息,具體企業(yè)名稱、證照編號、經(jīng)營地址、負責人姓名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guī)劃綱要(2014-2020年)》 |
信息形成或變更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nèi)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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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管理 |
事故通報 |
1、事故信息:本部門接報查實的各類生產(chǎn)安全事故情況(事故發(fā)生時間、地點、傷亡情況、簡要經(jīng)過) 2、典型事故通報:各類典型安全生產(chǎn)事故情況通報,主要包括發(fā)生時間、地點、起因、經(jīng)過、結果、相關領導批示情況、預防性措施建議等內(nèi)容 3、事故調(diào)查報告:依照事故調(diào)查處理權限,經(jīng)批復的生產(chǎn)安全事故調(diào)查報告,依法應當保密的除外 |
《安全生產(chǎn)法》、《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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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 管理 |
安全生產(chǎn)預警提示信息 |
氣象及災害預警信息 不同時段、不同領域安全生產(chǎn)提示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后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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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 服務 |
權力清單及責任清單 |
同級政府審批通過的行政執(zhí)法主體信息和行政許可、行政處罰、行政強制、行政檢查、行政確認、行政獎勵及其他行政職權等行政執(zhí)法職權職責清單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信息形成或者變更20個工作日內(nèi),如有更新,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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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報告 |
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及相關統(tǒng)計報表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 |
每年1月31日前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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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財政資金信息 |
預算、決算 “三公”經(jīng)費 安全生產(chǎn)專項資金使用等財政資金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意見的通知》 |
按中央要求時限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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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政府采購信息 |
本單位采購實施情況相關信息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關于深化預算管理制度改革的決定》、中辦、國辦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進預算公開工作的意見》的通知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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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事紀律和監(jiān)督管理 |
本單位的辦事紀律,受理投訴、舉報、信訪的途徑等內(nèi)容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推進安全生產(chǎn)領域改革發(fā)展的意見》 |
按進展情況及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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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點 領域 信息 公開 |
重大工程項目信息 |
項目名稱、執(zhí)行措施、責任分工、取得成效、后續(xù)舉措等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重大建設項目批準和實施領域政府信息公開的意見》 |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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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議提案辦理 |
辦理制度與推進情況 人大代表建議辦理 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 |
《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做好全國人大代表建議和全國政協(xié)委員提案辦理結果公開工作的通知》 |
按照中央有關要求公開 |
應急管理部門 |
■政府網(wǎng)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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